太原市調整電梯檢測模式,成為新的試點發(fā)表時間:2021-12-14 08:33
12月10日消息,山西省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確定太原市、山西綜改示范區(qū)為調整電梯檢驗檢測方式改革試點地區(qū)。 調整電梯檢驗檢測方式改革試點,是按照電梯使用年限和風險等級進行分類,針對性實施檢驗和檢測,提升電梯安全監(jiān)管的科學性、有效性,保障電梯安全運行。試點地區(qū)對新安裝監(jiān)督檢驗后6年以內電梯,每3年檢驗1次;使用6年以上、15年以內的電梯,每2年檢驗1次,在不實施檢驗的年份每年檢測1次。對于經改造的電梯,監(jiān)督檢驗合格后視同新安裝電梯開展檢驗和檢測;對于經重大修理,監(jiān)督檢驗合格后的電梯,使用6年以下的,視同新安裝電梯開展檢驗和檢測,其他視同使用6年以上、15年以內的電梯開展檢驗和檢測。使用15年以上的電梯,每年進行1次定期檢驗。 電梯檢測機構對檢測過程中發(fā)現的隱患問題,必須告知電梯使用單位進行整改,確認后方可發(fā)放《特種設備使用標志》,對發(fā)現的重大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各市市場監(jiān)管局。 本條資訊來源:共利電梯網http://www.goodlift.net/elevator_news/show.php/itemid-69335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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